工信部、文旅部:打造 5G+5A 级智慧旅游标杆景区,加强重点区域网络覆盖

作者:it之家 来源:it之家 发布时间:2023-04-13 11:51:17
IT之家 4 月 12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加强 5G + 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IT之家下称《通知》)。
 

《通知》围绕 5G + 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创新应用和产业生态构建三大领域提出总体发展目标和九大工作任务,力争到 2025 年,我国旅游场所 5G 网络建设基本完善,5G 融合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G + 智慧旅游繁荣、规模发展。

一、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我国旅游场所 5G 网络建设基本完善,5G 融合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G + 智慧旅游繁荣、规模发展。

—— 持续加强 5G 网络建设。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重点旅游场所 5G 网络覆盖水平不断提升,鼓励有需求的重点旅游场所实现 5G 网络高质量覆盖。

——5G + 智慧旅游应用场景逐步丰富。5G + 智慧旅游在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等场景下应用路径不断明晰,建立起 5G + 智慧旅游典型应用场景体系。打造一批 5G+5A 级智慧旅游标杆景区和 5G + 智慧旅游样板村镇,培育一批 5G + 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创新项目。

—— 智慧旅游产业生态环境初步形成。建成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研制形成 5G + 智慧旅游相关行业标准,培育一批 5G + 智慧旅游解决方案供应商,落地 30 个 5G + 智慧旅游应用解决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旅游区域 5G 网络覆盖。鼓励各地加强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 5G 网络覆盖水平,优化重点区域及客流密集区域的 5G 网络服务质量,满足旅游景区新型业务和游客多样化使用需求。探索 5G 行业虚拟专网在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企业落地部署,逐步满足旅游业数字化转型需求。

(二)鼓励重点单位网络建设资源开放。鼓励产权单位在遵守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将 5G 网络建设所需站址资源对外开放。在新建、改扩建、日常维护旅游景区交通、照明、公共场所、建筑物等工程时,统筹考虑 5G 站址、光缆线路部署需求。

(三)创新 5G + 智慧旅游服务新体验。鼓励旅游行业结合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及文旅公共服务设施,以增强游客体验、提升游客服务为核心,充分利用 5G 等技术适配更多应用场景,打造复合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品质化、交互化、沉浸化旅游服务。推广云旅游、云直播等线上服务模式,增强游客体验,提升游客感知。推动 5G 与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孪生、机器人等技术和产品的有效融合,引导 5G+4K / 8K 超高清视频、5G 智慧导览、5G+VR / AR 沉浸式旅游等应用场景规模发展,满足游客在旅游全过程智慧体验。

(四)探索 5G + 智慧旅游营销新模式。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目的地等通过 5G 融合算力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客流统计、流量预警、消费分析与预测等大数据分析能力,提供决策支撑。推动 5G 新通话、5G 消息、5G 全景直播等新型业务与智慧旅游目的地营销融合发展,培育 5G 互动直播、5G+AR 直播等新媒体营销手段,拓展产品营销渠道,加大传播范围。

(五)提升 5G + 智慧旅游管理能力。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单位,充分利用 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数字孪生等技术,结合旅游热点地区空间分布,建设 5G + 智慧旅游实时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旅游行业监测、风险防范、调控疏导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 5G 高清视频监控、5G 无人设备自动驾驶巡逻、5G 北斗定位等业务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的落地应用,推进建设立体安防体系,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六)加强 5G + 智慧旅游产品供给。丰富 5G 智慧旅游产品类型,加强 5G 在邮轮游艇、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冰雪装备等旅游装备融合应用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带动 5G + 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和邮轮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产品供给。鼓励依托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探索 5G 应用,推动基于 5G 的 AI 摄像头、VR / AR 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数字化产品与智慧旅游产品深度融合,促进 5G 智慧旅游产品的进一步推广。

(七)增强 5G + 智慧旅游主体创新活力。鼓励市场主体探索 5G 融合创新应用,提高旅游服务、改善旅游体验、创新旅游管理、优化旅游资源,开展业务创新、模式创新。培育一批 5G + 智慧旅游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一批 5G 智慧旅游创新企业,赋能 5G + 智慧旅游创新应用规模发展。

(八)打造 5G + 智慧旅游示范标杆。鼓励以需求发展为导向,推动 5G 网络在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高质量覆盖,率先开展 5G + 智慧旅游创新应用业务。树立 5G + 智慧旅游科学评估与实施导向,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旅游领域 5G 技术应用场景,出台 5G + 智慧旅游建设规范和指南。打造一批 5G + 智慧旅游示范标杆,为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九)建设 5G + 智慧旅游样板村镇。重点加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地区的 5G 网络覆盖,开放乡村及旅游地区公共资源,推进 5G 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探索 5G + 乡村文化、5G + 民俗风情等新型表现形式,打造 5G 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建设一批 5G + 智慧旅游样板村镇,助力乡村振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合作,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电信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间资源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积极作用,加强部门合作、央地联动,加快形成合力,形成 5G + 智慧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态势,统筹推动 5G + 智慧旅游产业发展。

(二)加大要素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引导支持 5G + 智慧旅游重点项目,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 5G + 智慧旅游创新企业。推进 5G + 智慧旅游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完善激励机制。汇聚行业资源,开展 5G + 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征集活动,打通 5G + 智慧旅游产业服务供需对接,制定 5G + 智慧旅游相关标准规范。

(三)优化创新环境。鼓励社会各界探索有利于 5G + 智慧旅游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 5G + 智慧旅游创新企业、项目以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 5G + 智慧旅游领域的内容创作、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 5G + 智慧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 5G + 智慧旅游创新能力。

(四)统筹发展安全。各类主体在推进 5G + 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各项任务中,要围绕终端、网络、数据、平台等要素,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推动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保障 5G + 智慧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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